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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警示信息003】重庆进明律师事务所被给予警告
2011-08-09system

重庆进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4月经重庆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住所地为永川区萱花路598号3楼,负责人袁国章。因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于2011年7月15日给予重庆进明律师事务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给予该所负责人袁国章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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