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春节将至,为贯彻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关于广大律师要坚持执业为民,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果,带着对群众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让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温暖的讲话精神,根据全国律协的通知,现就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暖人心”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结合我市律师行业2011年开展的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五项工程”,特别是其中的“结对千户贫困家庭,密切联系群众”工程,在春节前组织广大律师对帮扶对象和贫困家庭进行一次走访,给予必要的现金和物质资助,确保各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2、春节前要组织广大律师献爱心到基层、送温暖到家庭。要积极开展“一对一”帮扶一个城乡特困群体家庭活动,采取法律帮扶、经济帮扶等措施,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帮助城乡特困家庭过一个好年。
3、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春节前要特别关注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要,畅通为农民工法律服务的渠道,积极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农民工聚集地区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咨询点,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方便农民工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服务,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积极倡导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对空巢老人、失能老人、残疾人等提供电话问候、上门服务、陪同就医等志愿服务,对生活困难的老人还要提供政策咨询、慈善捐助、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为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二、有关要求
1、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周永康同志的讲话精神,坚持执业为民,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果,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让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温暖。
2、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暖人心”活动,精心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通过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律师帮扶弱势群体的先进事迹和热心公益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3、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做好“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暖人心”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反馈和报送工作,有关活动情况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市律师协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明强(副秘书长)
联系电话:6708120
传真:67086222
电子邮箱:xblaw@vip.163.com
重庆市律师协会
二OO二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