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证申办指南

2026-04-20

一、拟申请重庆市律师协会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凭证复印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实习地居住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且不具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六)申请实习人员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书面承诺;

(七)申请实习人员近六个月内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

(八)同意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和不具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九)拟任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本人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

(十)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提交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十一)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复印件[由重庆市或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军队转业自主择业人员、兼职教师、退休人员、在读学生等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无需存放的除外]等。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书面承诺和所在单位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实习人员对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

二、实习证申办程序

请需要申办律师实习证的人员先登录重庆市律师业务管理系统http://cq.12348.gov.cn/ls/#/home提交相关材料,待市律师协会审核通过后,将经区县(自治县)司法局盖章的纸质材料一份提交市律师协会业务部领取实习证。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汇金路42栋(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人:贺佳  02367623853


 附件:申请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