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香港培训班的通知

2026-05-14

各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协拟于2026623日—73举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香港培训班。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律师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下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独特优势,利用香港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资源,拓宽参训律师国际视野,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促进香港与内地律师的沟通与合作,加快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

二、培训时间

2026623—73日,共11天。其中境内在京培训4天,境外在港培训7天。

三、参训条件

本次培训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年涉外律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执业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二)能够运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业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的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6分以上,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报名时间),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四)具有一定的办理涉外业务经验,曾办理3件以上(含3件)涉外案件或涉外法律服务项目;

(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全程参加培训。

四、培训安排

(一)市律师协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报送全国律协。由全国律协对报送人选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京培训集中授课为主,侧重习近平法治思想、涉外法治、仲裁、金融等理论课程,为赴港培训打下理论基础;赴港培训方式包括集中授课,到香港地区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仲裁中心等实地调研交流,模拟仲裁庭实训等,全程采用英文授课,注重实践操作,贴近律师办案实际。

)本次培训,在京培训费、食宿费由全国律协承担,往返交通费等其他费用由参训律师所在律所或个人负担;赴港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保险费等由全国律协承担,参训人员出入境事宜由参训律师所在律所或个人自行办理,往返交通费、出入境证件办理等其他费用由参训律师所在律所或个人负担(为确保赴港培训顺利进行,建议律师入选省级律协推荐人选名单即可办理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五、报名材料及要求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申报,并如实填写以下材料:

1. 《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香港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

2.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雅思、托福成绩单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请于2026518日(星期一)17:00前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0895026@qq.com邮件主题注明香港培训班报名+律所名称+姓名。纸质版材料请同步邮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街道汇金路42栋(逾期或材料不齐视为放弃报名

 

附件: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香港培训班报名表.doc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6515日    

 

(联系人:穆诚;联系电话:676238501334021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