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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收取2025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5-03-14 11:54:44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重庆市律师协会《章程》和《会费收取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会费收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一)会费标准

1.团体会费

各律师事务所缴纳团体会员会费标准,以律师事务所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依据,根据《重庆市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见附件1)核定。

2.个人会费

2025年专、兼职律师个人会费标准为中心城区800//年,中心城区以外700//。其2024年首次申请执业且取得执业证时未满31周岁的律师2025年个人会费减半缴纳,即:中心城区400//年、中心城区外350//年。

2025年首次申请执业且31周岁青年律师,2025度个人会费。

(二)缴纳方式

各律师事务所2025430日之前将本所缴纳的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一并通过重庆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cq.oa.acla.org.cn/login.jsp)填报、缴纳(缴纳会费需转账至户名为“重庆市律师协会”的中信银行账户,备注律师事务所名称。若因特殊情况,需律师自行缴纳个人会费的,可通过关注“重庆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和操作流程详附件2

二、提交材料

(一)2024年度完税凭证。包括:

1.202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电子局”导出。按季度申报的,提交第4季度申报表;按月申报的,提交12月申报表,提交的申报表均需反映律师事务所全年累计数

2.2024年度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汇总

(二)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纳税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市律协时,格式统一为excel表格,勿转换为PDF、扫描件等其他格式报送。

(三)以上享受人会费减免青年律师的证件(扫描件)

2024年首次申请执业且取得执业证时未满31周岁、2025年首次申请执业且31周岁,享受人会费减免,需提供本人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三、其他事项

(一)资料报送方式

各律师事务所应将提交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本区县(自治县)律工委,由律工委收齐本辖区律师事务所的电子版材料后,统一上传至市律协邮箱cqlsxh6111@163.com),报送截止时间详见附件4

各律师事务所勿单独将材料上传市律协邮箱。

(二)会费收据下载方式

市律协对各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予以审核后,统一开具电子会费收据,经办人收到电子会费收据开具成功短信提示后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登录后查询下载

 

联系方式       

   67048396

何露英  67086240

电子邮箱:cqlsxh6111@163.com


附件1:重庆市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pdf

附件2:会员会费缴纳操作指南.doc

附件3: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纳税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doc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
53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