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加上海律协“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第二期)的通知
2025-04-11 16:12:09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的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推动解决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实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律师协会将组织我市青年律师前往上海市进行跟班学习,请积极动员青年律师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5月11日(周日)
学习时间:5月12日(周一)—6月6日(周五)
项目启动会:5月12日(周一)上午9:30,上海律协报告厅(肇嘉浜路789号35楼)
二、学习地点及培训人数
学习地点: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上海市律师事务所。
培训人数:8名。
三、住宿交通安排
(一)住宿:上海律协统一安排住宿,双人标间。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需自行承担。
酒店名称:上海寰星酒店
酒店地址:静安区芷江西路386号
酒店联系方式:021-60105688
(二)交通:自行前往入住酒店。通勤需自行前往实践律所,推荐使用“METRO大都会”APP,乘坐轨道交通。
四、学习要求
(一)指派学习班长班委。每期指派学习班长一名,班委若干。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及律协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负责日常生活联络、紧急事务沟通、请假报备、经费报销等工作。
(二)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对口律所工作要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请向律所主要负责人及学习班长报备,并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报备。
(三)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跟班学习期间,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请申报人填写《跟班人员信息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重庆市律师协会行业发展部邮箱,请申报人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律所+姓名”。
联系人:章妮媛,联系电话:(023)67703373
邮箱:305518965@qq.com
附件:
“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跟班学习人员信息表.doc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