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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一批“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申报评选的通知

2025-06-13 16:31:11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拓宽律师参与立法工作渠道,提升律师行业参与基层立法的积极性,推动立法工作更贴近基层实际、反映群众意愿,彰显律师行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市律师协会开展设立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第一批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10

、评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律所党建符合有关规定,在履行法治宣传等社会责任方面达到有关要求;

2. 律所积极配合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具备稳定的社情民意收集渠道

3. 热心立法工作,明确表示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咨询的意愿,并愿意为立法工作设立专班团队、制定专项工作规范

4. 律所具备法律数据库或立法信息分析工具,足以支撑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的日常工作需求

(二)专业优势

1. 律所当前担任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法律顾问

2. 律所律师在立法参与等参政议政领域有相关工作经验;

3. 参与立法工作有独特优势,经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本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规范性

有下列情形的,不能参与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申报:

1. 年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 有条件设立党组织而没有设立党组织或所在的党组织在两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3. 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受到训诫及以上行业处分的。

、评选时间安排

6月中旬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发出申报活动通知,符合条件的律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报

6评选办公室在申报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择优提出目标律所候选名单

7中旬评选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征求当地区县律工委意见、对律所进行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考察,并邀请监事全程监督;

7评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通过审核考察意见、民主评议等方式从律所候选名单中择优比选确定设立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律所名单,经报会长办公会同意后,筹备挂牌仪式

、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律工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参评。将申报指导、材料初审等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环节有序推进。要重点审查材料真实性,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一律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严格考核管理律师事务所申报成为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后应积极履职,并应当接受市律师协会的年度考核。

1. 年度履职要求信息联络站授牌后,需围绕国家中心大局、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政策实施,每年至少提交3件立法建议(含草案修改意见、调研分析报告等),并于当年1231日前向市律师协会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 考核结果认定未达履职要求的信息联络站,经市律师协会考核认定后,首次予以通报督促;次年仍未达标的,取消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称号并摘牌,相关情况记入律所信用档案。

)申报材料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律所应于2025627星期五18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1. 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申报表》(附件1),须加盖律所公章、律工委公章

2. 所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书或合同签字(印章)页等;

3. 律所曾受表彰以及在立法等参政议政领域有相关工作经验

及优势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档Word及加盖律所公章的PDF扫描版,一并提交至指定邮箱:450937686@qq.com

此次“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申报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律师协会所有。

联系人:田海舰,联系电话:023-67786523

 

附件: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一批“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站”申报表.doc


 

重庆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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