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会员服务>>通知通告>>协会

关于申报参加上海律协“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第三期)的通知

2026-04-22 14:52:21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的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推动解决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实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律师协会将组织我市青年律师前往上海市进行跟班学习,请积极动员青年律师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 报到时间:510日(周

2. 学习时间:511日(周一)65日(周五)

3. 项目启动会:511日(周一)9:30,上海律协报告厅(肇嘉浜路78935楼)

二、学习地点及培训人数

1. 学习地点: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上海市律师事务所

2. 培训人数:8

三、住宿交通安排

(一)住宿:上海律协统一安排住宿,双人标间。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需自行承担。

1. 酒店名称:上海寰星酒店

2. 酒店地址:静安区芷江西路386

3. 酒店联系方式:02160105688

(二)交通:自行前往入住酒店。通勤需自行前往实践律所,推荐使用METRO大都会APP,乘坐轨道交通。

四、学习要求

(一)指派学习班长班委。每期指派学习班长一名,班委若干。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及律协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负责日常生活联络、紧急事务沟通、请假报备、经费报销等工作。

(二)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对口律所工作要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请向律所主要负责人及学习班长报备,并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报备。

(三)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跟班学习期间,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报名时间截止至427日(星期15:00前,请申报人填写附件《跟班学习人员信息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请申报人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律所+姓名

联系人:田海舰,联系电话:023-67786523

邮箱:450937686@qq.com


附件:“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跟班学习人员信息表.doc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64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