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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重庆律师行业“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2026-06-12 22:12:21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法律服务,助力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律师协会决定组建重庆律师行业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现将招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成员招募条件

)政治素质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践行法治为民宗旨。

)职业操守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热爱律师职业,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积极参加律师行业建设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业绩突出,专业能力强,深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等相关法律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与成熟工作成果,语言表达流畅,拥有优秀现场宣讲、授课能力。

(五)鼓励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中的重庆律师委员,以及重庆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社会公益、法律顾问、民事等相关专业委员会现任或历任委员加入宣讲团。

)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宣讲团团员职责的必备时间和精力,组织能力、管理经验和奉献精神较强,社会责任表现良好。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执业年限以2026615日重庆“12348”法网显示数据为准),法官、检察官任职期间视为执业年限高校教师、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学者及拥有相关领域博士学历的执业年限可放宽至3年及以上

)依法取得重庆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

、宣讲团主要工作职责

(一)提供法治决策支撑。围绕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产业发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低碳转型等重点工作,为市级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规范性文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与法治保障。

(二)开展全域普法宣传。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及社会公众,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讲、普法解读,普及法典条文、立法精神与适用规则,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三)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指导、协助各类企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合规体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排查、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法律风险;为企业绿色转型、污染治理、资源利用、生态损害纠纷处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企业、群众及相关主体合法权益。

(四)总结实务难点对策。梳理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衔接、制度适用、实务办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组织交流办案经验、研讨应对方案,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实务指引。

(五)组织专业交流活动。结合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实际及行业、企业需求,牵头或参与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论坛、业务研讨会、案例评析、技能培训等活动,推动全市律师生态环境法律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报名方式

本次宣讲团招募名额30名,欢迎符合条件、有志于参与生态环境法治宣讲工作的律师踊跃报名请有意愿的律师2026616日(星期二)下午18点前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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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6612日        

 

联系人:齐博雅,联系电话:67552596